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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202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启动会

时间:2021-08-28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202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启动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出席并讲话,厅立法二处、三处全体同志,省交通厅、省气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承办处室分别介绍了《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的背景,提出了评估要求。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汇报了评估工作准备情况。省交通厅、省气象局提出了相关建议,并表示积极配合。

  李云涛指出,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完善立法链条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充分认识立法后评估的重要意义。开展立法后评估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对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效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此次评估作为我厅行政立法的新起点、新举措、新要求、新尝试,总结经验,形成特色,取得预期效果。二是要着力聚焦评估方法创新。在积极学习外省经验做法,分析我省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大胆突破原有的评估方式方法,针对防雷减灾、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领域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创新性评估举措,形成全面、精准、客观、可操作的评估报告,为下一步修订草案的提出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省司法厅要主动对接起草部门,发挥起草部门的配合作用;主动跟踪第三方机构,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做好督导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立法后评估是省司法厅立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履行好该职能,省司法厅确定今年预备审议项目《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为立法后评估项目,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开展评估。

  (来源:厅立法三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stdt/202108/t20210824_933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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