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1月6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张秀成主持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疆民族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当前党和国家以及新疆民族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推动新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四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新疆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围绕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特别是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梳理分析、准确理解把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宣传好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其核心要义,把党中央、全国人民对新疆的关心关爱,新疆民族团结取得的成就以及新疆司法行政系统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宣传好、解读好、弘扬好,确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各环节。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111/713f040edb1e4b21b4bae67552376d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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