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时间:2021-11-2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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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扑灭火灾的方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防范意识,杜绝火灾发生。”11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城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教官李超的讲述声中,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正式开始。
今年11月9日是第30个全国消防日,11月是消防宣传月,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旨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
培训重点讲解了容易引发火灾消防安全隐患、高楼火灾自救、家庭电器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燃气及电器使用安全、火情紧急情况处置、火灾应急疏散常识、家庭必备灭火器材等知识,并要求参训人员掌握逃生自救方法,遇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注意防烟和逃生方向,在逃生自救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工具等。
“真实案例图片触目惊心,各类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培训让我增强了火灾事故防范、自救能力,以后我也会给身边更多的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司法厅干部贾昌宁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111/41f1e5d6ee2a4a5e91c92b243db9d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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