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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30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2-04-16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委政法委:

  《关于高质量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议》(第20223017号)收悉,涉及我厅职能的为建议中第三项、第四项中的部分内容。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议

  建立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和提升法律事务办理效率,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海丝中央法务区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省司法厅已同意与厦门市司法局、思明区司法局三级共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省、市、区三级沟通协调,汇聚共享数据。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高端发展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集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为一体,形成知名法律服务机构、高端法律服务品牌集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的全业务、全时空、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对省内其他设区市的法务区建设将产生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目前,正在进行省12348法网与厦门市12348法网的对接工作,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动工建设。

  二、关于做好“专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议

  省司法厅将加强与省高院的沟通,推动建立顺畅的协调工作机制;关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支持、引导全省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数据安全、破产重整、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等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三、关于“引导和发展涉台港澳法律服务,特别是两岸法律服务和东南亚跨境法律服务”等建议

  推动将厦门仲裁委员会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机构名单;支持厦门仲裁委员会积极利用仲裁无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特点,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职能优势,全力拓展涉外和涉台港澳仲裁业务,建成区域性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增强“厦仲”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同时,支持境外(外国及台湾、香港、澳门)仲裁机构在闽设立代表机构。鼓励省内律师“走出去”,为我省企业和个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咨询和保障服务;继续办好海峡律师论坛,促进海峡两岸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李庆华

  联系电话:0591—83770267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4/t20220412_58897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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