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持续推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天津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健全完善我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覆盖面进一步均衡。市级党政机关通过人员调入、军转干部双选等方式,已经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对于目前设立公职律师确有困难的,通过推行内部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及统筹使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调配使用等方式,解决公职律师工作“有人干”问题。目前,全市公职律师队伍达1292人,其中市属公职律师448人,区属公职律师844人;全市有1063家单位(含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共配备法律顾问2204人(家),其中,内部法律顾问858人,外聘律师936人,外聘律师事务所339家,外聘法学专家学者71人。
二是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市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党政机关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公职律师共处理各类法律事务45808件,与2021年上半年相比,增长15736件;全市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共完成各类法律顾问事务15949件。
三是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服务平台线上流程,优化智慧查询、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功能,提供动态管理、履职信息、作用发挥、统计报表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实现全业务“一趟办结”、部分业务“零跑动”办理,为党政机关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服务。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日常履职情况季度统计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职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符合中央要求、具有天津特色、满足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需求的高素质公职律师队伍。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04/t20220421_58634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