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
为切实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提升鉴定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4月25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中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
通知强调,司法鉴定工作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在建设法治青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是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技术能力进行考核、第三方评价和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以期促进司法鉴定机构提高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协调和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是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时对2020年以来未参加核准业务能力验证、参加但未获得“满意”结果以及本年度拟申请鉴定业务扩项的司法鉴定机构列入能力验证范围,全省15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核准执业范围内的18项能力验证。能力验证活动按计划项目,部署从组织机构报名、样品发放、结果反馈、结果评测、结果发布、活动总结等六个方面进行。
通知要求,各市(州)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将能力验证活动作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技术手段,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跟进督导,全力抓好能力验证各个环节,提高监管能力,确保所管辖司法鉴定机构全员、全业务参加能力验证。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独立完成各项能力验证,做好能力验证各个环节书面记录,确保客观真实反映鉴定人的能力水平和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要强化能力验证评价结果的应用,凡连续两年未能通过同一业务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双严十二条”有关要求,暂停其相应鉴定业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依法依规予以注销。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04/t20220429_89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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