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八旬老人赡养难 法院审理续亲情

时间:2022-07-15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要告我的五个孩子!”近日,一位老人走进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气愤地向立案庭干警说道。


  老人今年82岁,身体瘦弱,头发花白,共育有五个子女,可谓儿女双全,在本该享天伦之乐的耄耋之年,又为何要与自己的儿女对簿公堂?

  

  此前,因为老人想与长子一家共同生活,便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和16.3亩土地赠与长子,可大儿子却未能对他尽到赡养义务,其他四名子女也因为老人将房屋、土地赠与长子,认为自己没有赡养义务,也对老人不管不问,导致他安享晚年的梦破碎。于是老人来到法院,请求判令五被告尽赡养义务。

  “我年纪大了,又体弱多病,已经不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了,说到底还是要依靠孩子们,但......我只是想有个儿孙绕膝的幸福晚年。” 老人身边的拐杖不仅仅是身体的支撑,每每说道动情之时老人会用拐杖敲打地面表达自己的情绪。

  综合审判庭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的缘由,并多次到老人家中进行调解,耐心地跟每一个子女多次进行沟通和交流。向被告阐明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与财产继承无必然关系。引导兄弟姐妹回忆父亲养育他们的点滴感动之事,让他们意识到父亲的含辛茹苦,庭审过程中,老人的五个子女默默地擦去眼角的泪。

  

  尊敬、爱护、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法院对老人要求五个子女轮流赡养的主张予以支持,并作出如下判决:大儿子每年支付父亲赡养费3200元,其他四子女每人每年支付父亲赡养费2700元,子女在赡养期内负责探视、陪伴老人。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馈和法律义务,赡养不仅仅是指物质上的给予,还包括精神上的陪伴,听父母说说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陪父母一起茶余饭后散散步......陪伴,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衷心祝愿

  

  天下所有的老人

  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75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放水养鱼”助企纾困 善意执行力促双赢

下一篇:“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打造“无讼社区” 续写枫桥经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