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法院:“巡回开庭+联合调解”模式,妥善化解抚养纠纷
7月7日上午8点,乐业县法院、检察院、妇联一行10人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往乐业县逻西乡的一个偏远小山村,对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原、被告于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底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后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7年10月生育女儿黄某(一级残疾),至今未领取结婚证。2019年2月,原告患上精神分裂症,连续两年在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直未痊愈。2019年6月,被告离开原告家后至今未归,女儿黄某一直由原告的父母亲照顾。2022年2月23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抚养女儿黄某。
4月12日,乐业县法院文秀巡回法庭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抚养黄某,被告对原告患有精神疾病的说法也不予认可,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也未能对黄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能够真实的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次日,主办法官等一行3人到原告家中进行家访并走访所在村的村干,了解到黄某先天脑瘫,现年4岁,不会说话,不会坐立、行走,眼睛看不见,需要专人护理。作为黄某父亲的原告确诊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原告父女均享受A类低保。看到这样的情况,主办法官认为,如果本案单纯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不仅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而且黄某也未必能够达到最理想的抚养状态。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主办法官依法裁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动员在外打工的被告回乐业与原告方进行当面调解。7月7日上午,巡回法庭在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坚持第一次的庭审意见。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合议庭决定把重点放在调解程序上,力争双方对黄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仅能让黄某的抚养得到妥善安排,而且也可以缓解双方家庭矛盾。联合调解过程中,法院、检察院、妇联、村委先后向双方当事人说法释理,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主动担起抚养义务。但是,调解过程相当困难,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都是以各自困难不愿主动承担抚养责任。经过调解团队近两个小时的联合调解,最终对黄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黄某先由被告方抚养三年后再由双方按年轮流抚养。本次巡回庭审+联合调解活动,不仅妥善处理了黄某的抚养问题,最大程度降低了双方家庭的实际困难,对当地群众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得到群众的好评。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50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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