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 改变审判思路 化解邻里矛盾

时间:2022-07-1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13日,互助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因相邻纠纷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某某因殴打邻居构成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被害人汪某某家养牛场所地势高于被告人刘某某家。2021年8月19日下午雨后,雨水自汪某某家牛圈流入刘某某家门前,刘某某找到在牛圈帐篷内休息的汪某某就此事发生争执,刘某某将汪某某扑倒在地,并在其头面部打了几拳后离开。当日汪某某到互助县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1.左手第四掌骨骨折;2.蛛网膜下腔出血。经鉴定,汪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某家人在汪某某住院治疗期间进行了陪护,刘某某赔偿了汪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5009.84元。

  

  在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就剩余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休庭后,经合议庭和被害人汪某某、被告人刘某某所在村委领导的多次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35000元经济损失的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害人表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自愿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处理相邻纠纷时不够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互助法院积极改变审判思路,针对相邻纠纷矛盾的特征,加大调解力度,办案人员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经过数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解开了心结,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292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 好友借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挽友情

下一篇:一时冲动酿大错 抢劫未遂亦获刑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