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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法庭进驾校 以案释法敲警钟

时间:2022-07-1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安全驾驶观念,远离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7月12日上午,化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化隆县永创驾校,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四起危险驾驶案件,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公交车、出租车司机、驾校学员、教练员等一百余人全程旁听庭审。

  

  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初犯,系醉酒后抱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或发生交通事故,或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被告人公保某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91.8465mg/100ml。

  

  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没有异议,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忏悔。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至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孙成祖以案释法,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并提醒旁听人员从身边的案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化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就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理念,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平安出行。同时,在场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宣讲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帮助群众提高防骗识骗能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化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2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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