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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中院:设立涉企特色法庭 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时间:2022-07-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设立涉企特色法庭  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玉林市两级法院聚焦主责主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玉林市两级法院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实施多项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一庭一品”工程

  建设涉企特色法庭

  从改善营商环境和促进企业良好有序发展角度出发,福绵区人民法院福绵法庭、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根据辖区大型工业园区较多的特点,围绕房地产健康发展、农民工维权、保障重大项目等司法需求,打造集中化、专业化、服务型的园区特色法庭。为了高效化解涉房地产及金融纠纷,提高司法服务专业化水平,玉州区人民法院玉东法庭聚力打造集中审理房地产案件特色法庭,玉州区人民法院名山法庭打造审理金融案件特色法庭。同时,玉林市两级法院继续完善涉企多元解纷网络,与司法局、公安局、金融办、乡镇政府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借助行政监管机关、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联合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调解涉企案件565件。

  探索建立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  

  落实无产可破案件资金援助制度

  为推动和规范庭外重组和庭内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机制,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提高重整效率,玉林市中院研究制定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玉林市中院争取市财政落实2022年度破产审判专项资金,用于作为债务人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等情况下的援助资金,对于推动破产案件特别是无产可破案件的审理,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开展涉企纠纷执行行动

  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全市法院对涉企案件执行工作做到“五到位”:执行立案到位,一次性全面告知申请执行所需材料,一小时内立案;查人查物到位,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完成网络查控,该委托执行的第一时间委托执行,发现财产第一时间送达查控手续;财产处置到位,及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款项通过一案一账户,一个月内向当事人发放;惩戒措施到位,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拘留等惩戒措施;接待释明到位,通过诉讼服务执行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结涉企案件833件,执行到位金额14186万元。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4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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