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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五年纷争今朝化解,高效执行温暖民心

时间:2022-07-27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在一连串的“谢谢”声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铁腕讨回欠款”的锦旗送到了城西法院执行人员手中,由衷地感谢城西法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某贸易公司与李某签订水泥供销合同后某贸易公司向李某供应水泥。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应付某贸易公司货款5万余元。双方约定,李某于当年12月向某贸易公司支付上述货款。后李某并未按期全额支付,某贸易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向某贸易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某贸易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但被执行人李某仅支付了2万元货款后,再未履行义务。期间某贸易公司对案件恢复执行,但因李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3月,某贸易公司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核实后,城西法院对案件恢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对执行人名下财产及时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庭,但其电话拒接,邮件拒收,经线下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已不在原址居住,故向其公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法院依法扣划李某名下银行存款21000元,李某得知银行存款被扣划后终于出现,并到庭表示时间太久,已忘记此事,受疫情影响偿还能力有限,希望法院能给双方做工作,尽快了结案件。后经执行人员给双方做工作,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案款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执行,城西法院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长达五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城西法院执行局深入贯彻“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高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8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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