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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注意,又有人冒充法院发送诈骗短信……

时间:2022-0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岑溪市法院陆续接到群众来电,称收到该院出庭应诉、接受调查的短信通知。这些短信,或声称如不按时出席庭审,将按原告提供证据缺席判决被告方败诉;或声称原告陈述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已依法对被告立案调查,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某地接受调查……其实,这些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以被害人涉案为由,诱使受害人主动与其取得联系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在此提醒大家

  01

  人民法院发给当事人的相关法律文书材料,落款处盖有XX人民法院或者XX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公章。

  02

  法院送达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一般采取法院工作人员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现场送达的,有两个以上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法律文书等材料;如果采用邮寄的方式,大都采取邮政EMS专递邮寄文书,注意识别邮政封皮正面左下角的“法院专递”标志。

  03

  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到法院领取传票及法律文书的,领取地点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

  04

  法院在立案后会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推送立案文书,但不会使用私人手机号码发送。

  05

  刑事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民事案件立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不会要求被告预交诉讼费用。

  06

  如果接到涉及法院的电话或短信,请您详细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和其所在法院的庭室。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岑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0774-8233122进行查证,切勿随意拨打不法分子留下的电话。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21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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