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 邻里纠纷无小事 便民司法进乡村

时间:2022-07-30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26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了化隆县扎巴镇香乙麻村委会院子里,把巡回审理的案件变成了一堂“法治公开课”,一起积怨已久的邻里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原、被告系邻里关系,2022年7月1日,由于被告看管不严,致使自己的150只羊进入原告的5亩燕麦地,造成燕麦地的践踏并受到了损失。原、被告之间本身因为相邻道路的使用存在矛盾并积怨已久,现为此事又激发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在经过村委的调解后,纠纷仍然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损失。

  邻里和睦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高尚的美德,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讲的是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该案原、被告发生矛盾时间长,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会进一步激化,影响到和谐稳定,法官考虑到该案性质特殊后,本着矛盾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决定巡回审理该案,以达到通过妥善处理该案,对该村邻里关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实现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巡回审判顺利进行,法官同时还邀请了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形成合力参与该案的调解。法官现场给当事人和参加旁听的群众以案释法,坚持情理和法理双管齐下,把审理的案件变成了一堂“法治公开课”。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在多方的倾心调解下,原、被告终于冰释前嫌,当庭握手言和,这起积怨已久的邻里关系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各种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化隆县人民法院秉持矛盾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巡回办案,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法治桥梁”,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弘扬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135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王林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 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庭开到“家门口” 以案释法“零距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