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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庭开到“家门口” 以案释法“零距离”

时间:2022-07-30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的形式到同仁市城南派出所开庭审理了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同仁市喜马拉雅热贡商住小区住户部分群众到场旁听。

  更某某、索某某、夏某某等126人向同仁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仁某某继续履行供暖合同并要求仁某某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仁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仁某某向更某某等126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决,仁某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向黄南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判决,驳回更某某等126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黄南中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人数众多、系民生热点问题等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审理该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井然有序。

  此次巡回审判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是当事人末班车”等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接地气”的方式审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派出所,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辐射效应,降低诉讼成本,让群众感受到家门口的司法便利,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123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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