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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区妇联共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一体化联动机制

时间:2022-08-05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滨海新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区妇联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展开一站式移送、接收工作并开展座谈。滨海新区法院副院长王剑虹、区司法副局长局王勇、区妇联副主席于桂荣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

  据了解,滨海新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区妇联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探索共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一体化联动机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展开一站式移送、接收,避免因邮寄、接收执行材料而产生监管空档,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法院首先将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小王(化名)及相关执行材料交给社区矫正机构,同时在小王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向小王宣告了社区矫正决定及相关纪律。区妇联心理咨询师针对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对小王开展了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教育。随后,小王的监护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履行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帮教并配合各机构回访调查。最后,小王签署保证书,承诺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法按规定进行活动。

  

  座谈中,大沽法庭庭长田宝强具体介绍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在防止监管漏点的同时更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王勇介绍了当前滨海新区未成年人社矫对象的数量、涉及的罪名、各监管系统的特点,提出一体化联动机制对统计数据分析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于桂荣表示联动机制对保护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妇联将充分履行协助职能,联络社区资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

  王剑虹表示,应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审判原则,在法律允许、不枉不纵的前提下追求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要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预防对少年犯的标签化、边缘化,帮助其回归社会;启发法院开展同类同质工作,创新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应用方式,探索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心理辅导工作。

  通过此次未成年人社矫工作一站式移送、接收工作的实践运行和座谈研讨,各方均寻找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实点和创新点,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联动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28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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