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府院有效联动 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难题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及通化市府院联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联而不动、动而无力的现象,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着眼案件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设置对依法行政有帮助、行政机关有需要的议题,不断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
今年7月,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过梳理总结近年来审理的涉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情况及对典型案例分析后,就通化市辖区工伤保险行政监管薄弱的问题,组成专题调研小组,与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化市税务局、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调研活动。

通过调研,发现通化市辖区工伤保险行政监管存在信息沟通不够全面、未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核定不够及时、工伤保险稽核处理程序不够完全、存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经过法院和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及讨论,形成四点工作建议:一是依托府院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二是稽核处罚并用,督促企业参保;三是灵活适用政策,激励企业参保;四是增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参保。
为使这一行政执法难题得到有效解决,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向中共通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提交了《关于建议加强我市工伤保险行政监管工作的函》,得到该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通化市司法局相关部门予以研究落实。与此同时,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向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通过上述措施,能够有效加强工伤保险行政监管的源头预防,遏制用人单位未参保或参保未按时足额缴费现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合法权利,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有利于工伤保险基金通过社会统筹方式的有效筹集、依法管理和持续发展,避免引发大量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减少职工、用人单位、行政机关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充分有效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立足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为通化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2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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