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督察条线工作座谈会
8月5日上午,宜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督察条线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易建锋出席会议,市中院督察室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分管督察工作院领导、承担督察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督察专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简要汇报了本院2022年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成情况、当前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围绕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撤并后,司法行政人员占比压缩,督察干部人员少、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如何高效、创新、有序开展督察工作进行充分探讨,提出意见建议。

易建锋结合当前全市法院督察工作现状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就做好下一阶段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督察工作要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好督察工作基本原则,准确定位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督察工作重点,创造性地抓好督察工作。二要统筹工作力量,积极主动开展好日常督察工作。要严格落实好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督察工作重点,创新督察方式,确保督察工作优质高效;要积极争取院党组支持,对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配齐配强督察力量,确保督察工作有人干、能干好;要本着对法院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充分内部挖潜,统筹审判管理、组织人事、机关党务等部门力量,共同做好督察工作。三要及时查漏补缺,扎实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各项任务。要逐条对照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认真盘点本院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还就落实“三个规定”、赣法廉韵系统运行、法官惩戒、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79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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