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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莒南灵活处置镍土实现双赢

时间:2022-12-11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通过以流拍价出售给第三人的方式使价值826万元的41000吨镍土变现,最大化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审理某银行诉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了某公司的镍土。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对镍土启动评估拍卖。然而,历经一拍、二拍、变卖程序,仍未能成功变现。在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情况下,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该院将镍土以流拍价出售给第三人。经过40多天的努力,4万多吨的镍土顺利完成交接。(邹旭)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0474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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