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3月24日,许昌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了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全体委员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了许昌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对许昌市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谋划,对《许昌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审议稿)》进行讨论研究。
会议指出,2022年许昌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促进了良法善治、保障了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许昌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法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市县法治建设问题清单,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紧扣整改目标和整改步骤,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要坚持以创促建,争创示范城市。以省司法厅印发《支持意见》为契机,以创建示范市为目标,紧扣指标体系,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努力让法治成为许昌显著的城市特质。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许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府院联席机制和各协调小组要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加快构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责任链条。要以领导干部述法为抓手,用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高法治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3-29/2715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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