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人民法院报】山东黄河沿岸设立三十三处巡回法庭

时间:2023-04-09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闫继勇 通讯员 朱丽君)3月31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即将施行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司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10件典型案例。

  据悉,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黄河保护各类案件,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防线。2020年以来,共审结涉黄河保护环境资源案件1295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45件、刑事案件103件、民事案件546件、行政案件(含非诉执行)601件。

  山东法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3件,促使126家养殖户迁出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湿9900亩,助力提升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采取技改抵扣、产能指标置换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推动23家企业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赔偿责任,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建立5处黄河法官工作室,妥善化解黄河滩区移民搬迁纠纷50余起,服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依法审理黄河流域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案件22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助黄河河务部门打造16处黄河流域法治广场,助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

  同时,山东法院建立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机制,推行环资审判组织全覆盖,黄河流域的菏泽、滨州、东营、济宁等地市县两级法院均成立(或挂靠成立)有编制的环资审判机构;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在黄河沿岸设立33处黄河巡回法庭,巡回开庭14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30余起。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328955/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法治日报】拒执判决辱骂法官 拘留道歉罚款八万

下一篇:佳木斯中院组织召开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联席会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