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房屋过户起纠纷 法官调解破“僵局”
时间:2023-06-1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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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长兴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案外人张某某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一户住宅卖给被告李某某,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被告李某某与原告于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上述房屋转让给原告于某某。现原告以房屋产权不能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法官调解
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来起诉的主要原因是涉案房屋的过户问题,要想彻底解决此起纠纷,需要案外人张某某配合。通过多方走访,办案法官终于联系上原房主张某某,办案法官在与张某某沟通时,对比房产价格,分析利弊得失,详解相关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静下心来协商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外人张某某同意配合原告过户,三方到房产顺利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原告对此起案件撤诉,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社会效果
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人民法庭工作中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转变工作方法,以化解矛盾为最终目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不断提升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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