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青海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23-07-14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青海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做好燃气消防安全治理,严控重点行业领域燃气安全风险,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工作,连日来,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及宣传活动,全力消除燃气消防安全隐患。

  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对接住建、商务、市监等部门,迅速成立执法检查小组,通过“检查+指导”的方式,深入餐饮娱乐、农贸市场、大排档、夜市、旅游景区和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查看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询问了解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等情况;重点对火源、电源、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和易燃可燃装饰装修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现场填写《安全检查表》,边检查、边指导,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第一时间督促企业和门店进行整改,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307/t20230714_1069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强化举措 推动检视整改走深走实

下一篇:青海发布“十不准”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