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山东高院:全省法院涉毒品犯罪案件大幅下降
□《法治周末》记者 周奎
□朱丽君
“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01件,同比下降43.6%;判决毒品犯罪分子1116人,同比下降47%,均呈现出较大幅度下降,全省禁毒工作形势持续向好。”近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发布了2023年度山东省法院涉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山东省高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禁毒工作。2023年,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庭处室参加的省法院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禁毒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加强工作机制、审判规范化、完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工作措施。
“从罪名分布情况看,案件数排名前三的依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毒品案件总数的62.34%;容留他人吸毒罪占案件总数的21.9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占案件总数的10.56%。”罗莹在通报中指出,山东省法院系统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惩处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洗钱罪等下游犯罪。对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山东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禁毒典型案例的评选,此次公布的6起典型案例就是入选案例。
在上述典型案例中,诊所负责人赵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盐酸曲马朵系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在无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并从中牟利;吴某使用自己或他人身份到陕西省某地各医院购买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通过网络媒介向不特定人员销售。上述案件暴露出,对精神类药品的管理还需要加强。
山东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蒋海年表示,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的发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诊所等均要加强麻精药品的监管,建立更加严密的禁毒防毒的社会管理体制,有效预防此类犯罪发生。
据了解,为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山东省高院在济南市禁毒主题公园组织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禁毒宣传品、宣传禁毒知识,并走进大学校园、走进社区、乡村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山东省各级法院也通过召开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集中宣判、开展禁毒法治讲座、发放禁毒宣传材料、播放禁毒宣传短视频、登载禁毒知识等多种方式开展禁毒宣传,积极参与推动禁毒综合治理。
“山东省高院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加强与公检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审判指导,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组织禁毒宣传等方式,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努力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贡献力量”,罗莹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167157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