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深入兴安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8月18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瑞和一行深入兴安盟科右中旗、突泉县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律师行业党建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兴安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代钦塔拉司法所、巴彦呼舒司法所、水泉司法所实地查看办公场所、基础建设、人员配置、工作档案等软硬件配置情况,并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到内蒙古鑫鑫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卫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友之托律师事务所,详细了解了律师行业党建、律师业务数量、律所收费、“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对兴安盟基层司法所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能力。二是落实好“四所一庭”要求,做好“援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以此解决好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三是要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转递代办等新业务在基层司法所落地生根。
调研组在随机走访律师事务所后,对律所党建工作、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等给予高度评价。张瑞和指出,律师工作一要讲政治,坚持党建引领所建,通过高度融合,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顾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对律师行业的新要求,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践行初心与使命。三要重规矩,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律师要依法履行职责,诚信执业,守好律师执业生命线。全面贯彻司法部党组对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引领所内律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08/t20230825_236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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