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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肉业振兴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

时间:2023-08-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15日至8月16日,自治区司法厅分别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肉业振兴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生主持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云飞、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高雪峰、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徐玉彬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牧工作委员会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农牧厅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肉业振兴条例(草案)》规定的内容逐条进行研究讨论,在总结前期的审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条例更加科学、务实、管用、可操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张生强调,立法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做好立法工作,紧紧扭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立法项目审查、修改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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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08/t20230825_2366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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