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哈铁法院:一波三折终调解 能动司法巧发力

时间:2023-09-1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哈铁法院本着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解6起涉土地行政协议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闫某等6名原告承包哈市某村土地,用于建设温室、大棚。2006年5月,原哈市某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对6名原告承包的土地予以征收。经原告多次主张,2012年1月,该办公室与该村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书》,约定对温室、大棚、地上物及青苗价值进行补偿。后该办公室撤并至某土地储备中心。

      因土地储备中心一直未依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6名原告诉至哈铁法院。承办法官经沟通了解,原、被告双方对协议约定并无争议。经审理,承办法官认为因案涉协议系该土地储备中心与村委会签订,6名原告主体资格有待商榷,但考虑到原、被告对协议约定无异议,遂决定追加该村村委会为本案诉讼第三人。追加为第三人后,该村委会表示对协议内容亦无异议,且认同协议约定的补偿款应归6名原告所有。本着能动司法理念,为减轻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反复沟通,被告某土地储备中心最终愿意足额支付补偿款,但表示只愿将款项汇到协议相对方即村委会账户,村委会也同意在收到补偿款后转汇至6名原告账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被告、第三人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6起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63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绥北法院 : “云端调解”跨境纠纷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篇:院长说诉源治理 | 全力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全程消解、判后疏解”全流程治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