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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党费......

时间:2023-11-26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请帮我向党组织缴纳最后一次党费。”
    这是一位老党员留给家人最后的嘱托。2023年11月10日,东宁市人民法院退休老法官王宝义与世长辞,在他的遗嘱里嘱托家人向党组织缴纳2万元党费。2023年11月14日,王宝义的子女将2万元党费交到了东宁市法院。

  

    王宝义,男,汉族,1943年3月出生,1964年1月参加工作,196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0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王宝义生前在遗嘱中写道,我是唱着《东方红》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成长起来的老共产党员,忠心热爱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党给我的一切我永远不能忘怀,……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实现共产主义目标为己任。而王宝义同志生前也是一直这样做的……

  

  

    王宝义在22年的法官生涯中,以老黄牛般的毅力负重前行,以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带出一流队伍、创建一流法庭,创造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他受到省市县政法系统表彰奖励35次。

      退休后,王宝义热心公益事业,资助贫困学生、居民,积极为四川震灾、黑龙江水灾等捐款,始终不忘入党初心。

  

    2003年初,王宝义得知老黑山村村民时某有三个女儿,学习都非常优秀,大女儿念大学,二女儿和三女儿在高中读书,但因家中生活困难,二女儿随时有辍学的可能。他主动伸出援手,为孩子捐款500元。孩子转过年考上了大学,王宝义又为她送去了500元。王宝义奉献爱心的行为受到当地政府和百姓的赞誉,2004年,县妇女联合会授予他“救助春蕾爱心人士”。
    王宝义资助过的孩子并不只是时家的女儿。2013年6月,东宁电视台报道的一则新闻再次牵动他的心。小吕当年以总分630分的好成绩考入重点大学。小吕的父母离异,他跟随多病的父亲、大爷及八十岁卧病在床的奶奶一起生活,全家挤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平房,仅靠大爷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维持生活。小吕在刻苦读书之余,抽时间勤工俭学,补贴家用。王宝义了解情况后,决定资助小吕读书,每年为小吕捐款1000元,直到他大学毕业。

      贫困群众也是王宝义的帮助对象。2003年7月,王宝义得知北河沿村的贫困户王某(丈夫去世),二儿子身患尿毒症,急需用钱做透析治疗,主动捐款500元。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王宝义说:“防控一线的同志很辛苦,我作为一名老党员在背后默默支持一下是应该的。”他向东宁市红十字会捐款1000元,展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王宝义退休不退色,利用法律专长,主动到学校、部队,为学生、官兵做法治宣传讲座,受到学校师生和部队官兵的欢迎。十几年来,他讲授法治课16次,在村屯、林场、矿区利用有线广播进行法治宣传讲座18次,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90余人次,为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210多次。
    这最后一笔特殊党费,表达了一名5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对党组织无比深沉的爱,诠释了他对党坚定的信仰、无限的忠诚和深深的眷念,展现了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一生。
    红烛燃尽光未熄,不忘党恩守初心。这位有着58年党龄的法院人,将对党忠诚的承诺践行到生命最后一刻,一腔热血,一份嘱托彰显共产党员的初心。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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