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三项举措”务实推进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近年来,省司法厅党组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将公务员考核工作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要抓手和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优化考核指标、严格程序规范、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发公务员履职尽责“原动力”。
聚焦“考点”,优化组合“细”起来
抓住组织绩效向个人绩效延伸这个关键,优化指标体系。注重政治导向,从“普遍开花”向“重点突出”转变。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要求,把政治表现作为考核第一指标,共性指标中明确11条政治立场坚定的正向清单和9条政治表现较差的反向清单,把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注重分类施策,从“做大锅饭”向“制精细菜”转型。编制《公务员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书》,细化《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标准》,将绩效目标分解到单位部门,延伸到干部个人,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统一。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狱戒毒、法律服务等岗位,分类设置个性和动态指标,对领导职务、职级公务员、窗口工作人员、一线民警分层设置成果评价、态度行为、服务质量等差异化指标,有效解决考核指标“一刀切”。注重多维度评价,从“唯分唯票”向“唯德唯才”转轨。改变“以票数论优秀”的简单粗放评价方式,注重与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调度、跟班学习、下沉司法所等机制衔接,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把考核的镜头推向“日常”、放大“过程”、聚焦“细节”,提高考核精准度。
严肃“考纪”,精准实施“严”起来
抓住从严从实这个要点,强化制度执行。坚持责任导向,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把关作用,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优秀名额分配、考核等次确定、记功奖励等事宜。明确厅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分级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坚持提质增效,及时印发考核方案,严明程序要求,从严审核把关,杜绝工作滞后、数据不清等情形。结合巡察(政治督察)跟踪问效、把脉问诊,解决难题。加强对监狱戒毒系统考核工作的指导,邀请专家授课解疑惑,开展专题培训强业务,观摩座谈互学习,推动全系统考核工作提质增效。坚持过程管理,在OA办公系统设置待办提醒,年初填报目标,季末提交小结,全程纪实对账。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日常及时纠偏、年度规范整改,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对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拟记三等功的人员,及时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并进行公示,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用好“考分”,点线面结合“融”起来
抓住结果运用这个重点,树立鲜明导向。紧盯实干实绩关键点,坚持与日常管理有机衔接,制定《青海省司法厅机关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绩效目标融入日常考核,对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用好信息化手段,探索线上日工作记录机制,晒进度成果,促质效提升。聚焦基层基础基本线,注重“优秀”等次向基层和先进典型倾斜,近三年厅系统评定的2564名优秀公务员中,科级干部达2403人,占93.72%。监狱系统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优秀比例下调1%,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和部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扩大选育管用覆盖面,注重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近三年共有95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提前晋升职级,对2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价较低的考察对象,暂缓提任考察,提出改进要求,对7名基本称职以下等次人员调整岗位,以更好的考核导向瞄准干事创业的前进方向。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12/t20231218_112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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