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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快速出击促履行 善意执行护权益

时间:2024-03-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喂,是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范某从外地回来了,过两天他可能又要走了,你们快点儿过来吧!”近日,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的电话。

      据悉,张某与范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东方红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判决被告范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某偿还水稻款24万余元。范某在法定期限内履行8万元还款义务,剩余款项未履行,并玩起了“失踪”,原告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几年来被执行人杳无音讯,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一直没有放弃。近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正在家中。于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执行干警集合,火速赶往被执行人住处。

      “范某好几年没回来了,今天终于有线索了,希望这次能给申请人一个交代”。途中,执行法官振奋地说。

      进门的一刹那,范某愣住了。执行法官迅速将范某带到迎春法庭,询问其能否履行还款义务。一开始,范某还称无钱给付,但当他看到执行法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拘留决定书时,马上改口说可以向亲友借款偿还一部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几番释法理、明道理、讲情理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范某当场偿还欠款4万元,并约定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直至欠款还清。

      申请执行人拿到4万元执行款后,满意地离开了,此时已是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执行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林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诉”意识能动履职,坚持力度不减,干劲不松,以雷霆之势快速精准打击逃避执行行为,以为民情怀切实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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