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红兴隆人民法院:“暖春行动”守护万象“耕”新

时间:2024-04-1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红兴隆人民法院紧抓春耕备耕关键节点,多措并举找准司法服务“三农”切入点、着力点,以司法之力全力护航春耕生产,让“法治春风”吹遍乡野田间。

      为贯彻落实农垦中院“法治护航春耕备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农矛盾纠纷,红兴隆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开展“暖春行动”。

      加强源头管控

      “大爷,您这些种子化肥都是在哪儿买的?购买种子、化肥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留好收据发票。”

      “您可以制定一个购销合同模板,写清楚购买的种类、批号、数量和给付时间等,这对经营者和农户都是一种保护。”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户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营造规范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红兴隆人民法院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涉农资案件,制定了《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致广大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

      活动中,干警们深入农资商店、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将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农资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并结合真实案例讲述售假和违规经营带来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强化了农户维权意识,提醒辖区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排查矛盾纠纷

      “春耕时节,各种品牌的种子、农药、化肥琳琅满目,涉农资买卖方面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无论是农户还是农资经营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

      走访过程中,法院干警同时开展了涉农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矛盾隐患全面梳理、分类登记,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联合网格员争取就地调处、化解纠纷,并现场普及涉农法律知识,针对农业生产环节易引发的购销生产资料转包、药害、雇佣、赊卖粮食等纠纷,结合典型案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普法宣讲,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春耕生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02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离婚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后被诉至法院 看法院如何宣判

下一篇:牡丹江法院:变“末端执”为“前端治” 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