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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专项活动

时间:2024-04-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专项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基础性工作,提升化解纠纷效能,积极防范风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以高水平调解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一是提升调解效能。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强化日常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注重与网格员衔接配合,积极参与社区入户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将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二是做好人民调解。巩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一级人民调解员等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

  三是做实行政调解。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题培训,推动各行政机关确定统筹本机关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成立行政调解组织,落实调解纠纷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便捷、高效、专业优势。

  四是深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结合辖区特点,进一步填补领域空白,积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共同培育、发展、组建调解组织,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覆盖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打造一批行业认可、群众信赖的调解品牌。

  五是规范商事调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探索开展商事调解,为化解知识产权、商事合同、金融等领域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吸纳青年团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老模范)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人员担任调解员。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员初任、年度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

  七是强化衔接联动。强化源头预防,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和诉讼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联动,做到程序有效衔接、力量融合。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YWDT57/202404/t20240409_6594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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