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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法律明白人”培养推进工作会议

时间:2024-04-21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6日上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召开了“法律明白人”培养推进工作会议。省委统战部、省妇联、省民宗委相关领导及8个市(州)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关于公布青海省首届“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海东市、海南州和省妇联、省民宗委分别围绕“乡村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发言;“1+N”行动代表青海省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就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作了表态发言;全省首届“十佳法律明白人”代表就履职情况作了发言。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青海同志强调,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省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等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大力推动“法律明白人”选、培、管、用全链式培养。我省也印发了《关于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突出地方工作重点和特色,积极拓展人员队伍覆盖面,会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妇联分别印发《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在全省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的意见》,分领域组建了乡村、巾帼、宗教活动场所“三类法律明白人”队伍,进一步夯实了“法律明白人”队伍基础。并就下一步开展好“法律明白人”培养推进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和希望: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凝聚推进培养工程的共识共为;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把握推进培养工程的关键环节;三是规范运行,进一步健全推进培养工程的标准体系;四是加强领导,进一步优化推进培养工程的组织保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承担实施培养的主体责任;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推动培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压实工作责任促提升,全力推动我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4/t20240417_11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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