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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培训活动

时间:2024-05-0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蒙蒙细雨,为夏日清晨带来一丝清凉。2名市人大代表和11名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奔赴密云法院,参加环境资源审判培训活动。八点三十分,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已在法庭落座,等待着一场意义特殊的公开庭审。

  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敲击声,这场庭审实务培训正式拉开序幕。

  此案为2023年密云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郭某于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在北京市密云区某村山场内,多次使用逆变器、锂电池布置的电网及猎套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野生动物死体一只。2023年4月10日,经鉴定,该野生动物为狗獾,狗獾核准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整体价值为800元。

  公诉机关将郭某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野生动物损失80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600元,并依法赔礼道歉。

  “今天的庭审过程非常流畅,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之间配合密切,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张弛有度,展现了合议庭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也给了我们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机会。”一位人民陪审员旁听案件后说。

  庭审余热未退,11位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走出法庭,走进密云法院图书馆,开启了业务理论学习活动。

  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负责人孟娜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迅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和要义,进一步增强具有环境资源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我们特意在‘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举行此次环境资源审判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

  孟娜对《规定》全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又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对密云地区多发类型案件的审理思路和典型意义进行了阐释。在场的人民陪审员认真聆听,深入思考,互动积极,学习气氛轻松愉悦。

  “通过庭审观摩,我对环境资源刑附民案件的开庭流程和调查技巧有了更加生动直观的认识,对我今后的陪审工作有很大帮助。”一位专业人民陪审员激情洋溢地说,“学习新规和案例,厘清了职责范围,学习了陪审规范,掌握了裁判要旨,对今后依法履职增添了信心,这样的公开课很有意义。

  应该如何全面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如何更好地参与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来?人民陪审员带着这样的疑问开展调研座谈。大家纷纷围绕所思所学积极发言,并对今后环境资源审判陪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感谢大家为密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出的贡献,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术业专攻’的能力参与到环资审判中来,以‘实干务实’的姿态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在调研座谈会上说。

  陈琼表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合议庭评议、裁判释法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了环境司法的民主性 、公正性以及专业性,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能够继续发挥专家指导作用,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为推动人民陪审工作规范化、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645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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