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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专题座谈会

时间:2024-05-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联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的工作要求,省法院组织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专题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关工委、省卫健委、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中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省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主持会议。

  

  

  座谈交流环节,省法院、延边中院、吉林中院、四平中院、双阳法院、辽源市西安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近年来我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总结及下一步努力方向。省妇联、团省委等相关单位参会同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省三级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地交流。

  最后,赵东巍副院长对省妇联、团省委、教育厅、民政厅、卫健委、关工委等兄弟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于吉林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赵东巍副院长表示,将认真总结宝贵经验、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对于下一步工作,赵东巍副院长强调: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思想认识。全省法院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延伸司法职能,坚持能动履职,提高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当好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人。

  二是进一步抓实重点工作,提升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水平。吉林法院将聚焦司法审判中涉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功能创设,细化任务落实。依法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伤害、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审判实践中,贯彻好“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事审判中注重对妇女儿童权益有效保护,落实好家庭教育制度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推动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抓前端、治未病”工作。做好反家暴的普法宣传,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作用,杜绝校园暴力、欺凌,全方位做好妇女儿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后延伸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构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合力。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妇联、团委、教育部门、关工委、卫健委、学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托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好法律规定、司法政策,在探索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领域上找到行之有效的新路径,谋取新突破,为推动全面有效保护我省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1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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