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开门红”!

年初以来,省高院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会商机制,建立每月由审判委员会听取汇报、每两个月以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的数据会商模式,通过会商对各项工作和指标分析“会诊”,全面提升审判质效。4月12日,省高院召开2024年度第3次数据会商会议,听取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数据显示,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94%,是自2023年3月以来的首次下降;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同比下降0.186个百分点;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同比下降8.23%;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同比上升11.90%;诉讼服务质效平均得分91.46分;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首执案件终本率3项执行指标全部优于参考区间;审判质量管理26项指标中,同比趋优和位于参考区间的指标占大多数……吉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高水平运行,工作效益持续向好,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总体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的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全省审判质效考核体系,会商围绕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数据总体情况、审判质效具体情况、监测指标情况、省院本级审判数据总体情况和立案、执行、“四类案件”清理、院庭长办案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研究短板弱项,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持续稳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磨砺以须,倍道而进。开展数据会商,就是要查找“数据中的信号”,解决“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会议一块一块内容分析,一项一项提出具体建议。
在认真研判分析的基础上,以指标为引领,以数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多源共治化解纠纷水平,尽快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0%的目标任务。从诉源、案源、执源、访源、赔源入手,抓住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案由,相关条线和相关法院要有针对性进行分析,提高案件质量,让案件管得住、判得服并且能够得到积极主动履行。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筹审判效率与审判效益,切实改进提升短板弱项指标。持续巩固效率指标,用好结案均衡度指标,强化常态化均衡结案,持续抓好“四类案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台账,及时发布通报,防止案件边清边积。全力提升效益指标,将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指标同案件比指标捆在一起一并研究,坚持层层设防把关,牢固树立每个环节都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探索推进民事、行政申请再审立案前的化解工作,坚持在确保“效率”的基础上提高“效益”。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落实整改。严肃整治不立案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和形式主义问题,抓典型进行通报,尽快解决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较长的问题,院庭长要及时更新理念,履行好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5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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