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
4月28日,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总结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为我省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主持会议。
五年来,全省法院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1万件、审结13.4万件,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57.93亿元,是前五年的3倍,其中惩罚性赔偿3.5亿元,以严格公正司法激发创新活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扩大对外开放。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案件政治性、专业性、创新性、国际性强的规律特点,站位要高,理念要新,创新要实,管理要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在全球化背景下积极促进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交流。”李占国说,要深化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边界和行为规则,促进生产要素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推动理念重塑,坚持以正确司法理念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强化“独立不独行、依靠不等靠”理念,发挥好党领导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优势;强化“被动受理、主动服务”理念,以能动履职处理好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强化“裁判居中、立场不居中”理念,以严格保护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强化“多赢双赢共赢”理念,以统筹协调处理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
二要推动提质增效,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逐级逐项分解排查各自不足,逐人逐案细化整改对策,逐项逐月扭转短板弱项;突出分类施策,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示范判决+先行调解”机制,积极培育精品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强化院庭长这一“关键少数”的责任,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落实落细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更重责任,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条线数据分析研判。
三要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以高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杭州、宁波、温州三个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为支撑,积极指导无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等,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切实推进审判理念、审判职能、审判人员和审判规则实质性融合;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数字化改革,坚持“有用、管用,实用、好用”标准,以数字正义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四要推动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协作机制,切实形成保护合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构建更加契合知识产权权利属性、纠纷特点的多元化解纷机制;紧跟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强国转变的战略方向、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提升浙江知识产权审判国际影响力。
五要推动全面从严,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强化政治历练,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提升政治能力;强化专业训练,着力培养一批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国际视野,既通晓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又熟悉互联网科技等方面知识,能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领军型、专家型法官;强化作风淬炼,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干事且干净、干净加干事、干事能成事”的勤廉追求。
会上,各中院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院领导围绕辖区法院特色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交流经验,许惠春部署下一步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4/29/art_56_29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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