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前:聚焦关键变量 激励实干奋进
开栏语:为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全面加强法院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浙江天平特此推出【“三支队伍”建设院长说】专栏,邀请浙江法院院长畅谈心得体会,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高质量法院队伍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聚焦关键变量 激励实干奋进
全力赋能“三支队伍”建设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杜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今年省委“新春第一会”,就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出部署,进一步涌动起“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浙江潮”。宁波海事法院迅速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为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近期,我院和大连海事大学、宁波大学共建的2个人才培养项目被列入中央依法治国办、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我院一起涉外船舶碰撞纠纷,作为全国唯一海事案例,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这进一步鼓舞了我们在“三支队伍”建设上的坚定信心。
深刻把握“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是把牢政治方向的固本之基,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之要,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长远之计。
准确把握“三支队伍”建设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团结和支持各方面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三支队伍”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大军,并将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奋斗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最大的价值体现。法院队伍是党依法治国的重要执政资源,必须坚持党管人才根本原则,加强对法院队伍的引领凝聚,教育引导干警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准确把握“三支队伍”建设的发展属性。“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和根基在于高素质、高水平、高素养的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彰显出用足人才这个“第一资源”的战略认知,推动各类人才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各尽其才、大显身手。法院工作现代化也是提升司法领域“新质生产力”的过程,只有实现全体干警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的全面提升,才能推动司法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准确把握“三支队伍”建设的人本理念。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关键在以人为本,把每个人都当作人才来塑造、培养、成就,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个个人生精彩”的良好氛围。法院是广大干警为党尽职尽责、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实现人生价值的共同“精神家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政治引领、知识赋能、以文化人,帮助干警打开思想攀高、能力攀高、精神攀高的通道,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征程中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全力塑造高素质海事审判人才高地
高素质法官队伍事关法院长远发展。宁波海事法院坚持目标引领,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海事审判人才高地,不断塑造法院工作现代化发展新优势。
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坚持以“专家型、复合型”培养为主线,以精准施训、业务比拼、学术提升为抓手,开设“专家讲法”“院校联动”“英语特训”“港口实践”四大课堂,大力实施“讲政治、懂航运、懂外贸、懂法律、懂外语”“一讲四懂”海事法官培育工程,为打造新时代一流海事法院提供坚实支撑。我院10人入选宁波市法学法律人才库、10人入选宁波市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1人在读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法学博士。一个人才梯次完备、年龄层次合理、队伍结构优化的高素质涉外审判人才队伍已逐渐形成。
为法官成长提供舞台。坚持把岗位实践作为“练兵场”,注重在捍卫国家主权、海洋权益等重大任务中淬炼磨砺干警。2023年9月,我院组建涉外审判团队,深度参与制定《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为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海事公约贡献“浙江智慧”。联合中国海警局第二直属支队等单位共建“海上军地共享法庭”,选派6名院庭长担任特邀军事行动法理专家、法治舰员等,合力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我院举办首场涉外法治沙龙,汇聚企业、高校、协会等活跃在涉外法治前沿的专家智慧,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发展。
筑牢清廉底色。司法工作维护的是公平正义,激荡的是清风正气。我们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双建争先”工程,创建“廉润海清”廉洁品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心中有戒、绷紧纪法之弦。2023年,我院入选全省清廉机关示范点,获评全省清廉法院建设先进集体。
聚力服务“三支队伍”建设的实践场景
“三支队伍”建设中,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是中坚力量,高素养劳动者队伍是基础支撑。作为审判机关,通过能动司法有力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是宁波海事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中保护创新人才资源。省委明确提出要推动海洋经济成为新增长极,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世界级绿色石化基地、实施临港化工延链、船舶海工振兴行动等,都离不开创新型人才的大力推动。我们聚焦特定战略、特殊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延伸司法职能,保障广大海洋创新型人才安心创业发展。我院审理的一起标的额1.5亿美元的涉某银行的海事纠纷,被告将贷款主要用于东海石油勘探设备购买和相关科研工作,我们妥善组织调解并促成银行同意被告通过分批分期的方式偿还贷款,让被告顺利复工复产,该项目得以继续为海洋勘探事业贡献力量。
在优化国际营商环境中助力企业家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助力企业家队伍发展,要有政策、有空间,更要有抓手。我们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注重保障航运领域企业家权益。针对涉外纠纷处理、海外权益维护等现实需要,创设全国首个“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供了“重调解、可仲裁、少诉讼”的“浙江方案”,入选全省服务保障“一号开放工程”典型案例。
在创新海洋治理中保障船员权益。船员是海上交通运输业的重要劳动者,是服务海洋强省建设的主力军。我们持续深化海事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首创渔业纠纷源头治理的“桐照模式”,并将这一渔船船员权益保护机制推广至全省渔区。联合浙江海事局深化协作、跨界协同,总结提炼保障海船海员权益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标杆意义的船员权益保障“浙江经验”。
人才引领未来发展、人才照亮精彩蝶变。宁波海事法院将牢固树立“大人才观”,坚定扛起赋能“三支队伍”建设新使命,持续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带着情怀、带着温度、带着责任,努力为人才队伍发展成长厚植滋养沃土、搭建广阔舞台!
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4/7/art_56_29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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