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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面对“海量证据”亦或“问题刑侦证据”该怎么办?

时间:2024-05-04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辽宁高院第5期“审学研”驻院研究员、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潘月德迎来课题结项,围绕《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海量证据简化证明模式应用进路探析》和《刑事审判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规制研究》两个课题,省内外刑事领域专家学者和辽宁法院刑事审判资深法官共同“把脉会诊”。

  在课题《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海量证据简化证明模式应用进路探析》中,作者认为,与传统犯罪相比,信息网络犯罪涉案证据“海量”,加之相关证据和涉案人员特别分散,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了“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的取证规则,明确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海量证据的简化证明模式。在这种背景下,作者从“海量证据”在审判实务中缺乏说理论证的现状,“海量证据”简化证明模式的发展历程、理念厘清等方面进行深入梳理分析,并从严格适用条件、明确取证方法、完善取证程序、突出权利保障等四个角度探析“海量证据”简化证明模式的应用路径。

  针对“海量证据的证明力”,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当前信息网络犯罪高发背景下,课题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指导意义。课题研究立足辽宁刑事审判实务,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司法办案实际出发,全面分析近3年相关案例,从中发现问题,并结合法律法规提出优化路径,对于化解信息网络犯罪中证据“海量”的难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就下一步研究,与会专家建议,进一步关注实务中如何确定“比例和数量”的具体标准,以实务需求为导向,构建有效路径,找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最佳契合点。此外,从“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成果最终体现在提升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审判质效的目的出发,期待提炼出可以有效指导司法审判实践的具体规则。

  就《刑事审判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规制研究》课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

  如何处理好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在课题的对策建议部分应再优化,并就如何提高可操作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专家的精彩点评,为调研课题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意见,凸显出崭新的视角和极高的价值,达到了解难题、补短板、促提升的预期效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旭认为“辽宁高院‘审学研’项目以审判促调研、以调研促审判,有助于促进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提升,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创建辽宁法院人才建设品牌。”

  与会青年干警纷纷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共同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辽宁高院副院长贾娜参加研讨并点评。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旭,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单勇,盖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焦仲明作为特邀专家与课题理论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晓滨、实践导师辽宁高院刑三庭庭长赵英东参加研讨。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17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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