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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沙河口法院:奔波数千里 截住七十万

时间:2024-05-04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这对我们企业太重要了,谢谢法院帮我们成功截留了这70多万,案子可算是看到希望了!”日前,当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高思遐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截留到执行款时,申请执行人激动地握住高思遐的手说道。

  申请人天津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沙河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在省外,被执行企业外债累累,申请企业举步维艰,执行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高思遐立即展开调查。在一次通话中,申请人了解到,高思遐将于近期前往天津市执行另一起案件。于是,申请人主动提出能否顺路查询被执行人在本地的房产,高思遐当即答应下来。

  刚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执行完另一起案件的高思遐,又辗转50公里来到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高思遐,被执行人名下的300多套房产已被其他法院冻结。

  “麻烦您再帮忙确认一下吧,我们从大连来一趟也不容易。”在高思遐的坚持下,工作人员表示允许其在房产系统中自行核实。

  花费近一个小时,高思遐翻阅了几十页房屋信息后,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尚未查封的房屋。然而,经调查发现,该房屋未实际建成,无法进行处置,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困境。

  日前,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执行局响起,整个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申请人急迫的情绪。“被执行人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可能有待领取的执行款,请您赶紧去一趟!”

  “您先别急,我马上向院领导汇报。稍后我联系您,您保持电话畅通。”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沙河口区法院领导要求,务必以维护营商环境为出发点,针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二天6时许,天还未亮,高思遐便踏上了前往沈阳的征程。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并于当天上午成功截留了本案中被执行人待领取的执行款70余万元。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案款计划当天签批后就发放给申请人(即本案中的被执行人),如果晚来一天,款项将无法控制。

  得知款项成功截留,申请人天津某公司特地送来了一封感谢信,由衷地感谢法院及案件承办人高思遐在执行过程中奔波数千公里的付出。

  对于涉及营商环境的执行案件,沙河口区法院执行干警保持一贯的敏锐性,主动出击,打破执行区域壁垒。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全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89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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