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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5-04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性,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严惩各类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院系统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安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主持学习并作工作要求。

  

  会前,云南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内容。

  集体学习中,参会同志观看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频短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副院长吕俊、张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俊杰等3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学习强调,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起步之年,扎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深远的意义。全省法院要做到一是胸怀“国之大者”,深入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历程和鲜明特征。要深刻理解其突出的战略性、严谨的系统性、领域的全面性、思想的先进性和生动的实践性。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为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决扛起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以能动履职维护各领域安全。三是树牢安全底线,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阵地管理,加强人民法院正面宣传,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风险处置水平。四是抓实队伍建设,锻造堪当维护国家安全重任的法院铁军。持续提升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学习要求,全省法院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履职,为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应邀参学。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5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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