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强力出击再“亮剑” 老板抵赖遭拘留

时间:2024-05-04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月23日,化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马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敲下涉民生暨扶贫领域执行专项活动“第一锤”。

  

  化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牙什尕镇盘龙曲玛村等18个村民委员会与某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时,因该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并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对其主要负责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遂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马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同时,采取各种途径查询其财产,依法予以冻结。这是化隆县人民法院自涉民生暨扶贫领域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一拘”,展示出化隆县人民法院保障涉民生暨扶贫领域资金安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

  自涉民生暨扶贫领域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化隆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用最有效的手段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恶意占用扶贫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在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执行公告、线上线下的财产查控全覆盖等方式,营造强大司法震慑氛围,依法惩治针对涉民生领域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长权益的规避执行和拒不履行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此,化隆县人民法院告诫各位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无路可逃,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644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切勿贪财迷心窍 莫为“钱”途丢前途 ​——民和法院审结二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13人获刑

下一篇:普法宣传进小区 物业纠纷源头解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