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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一个门 事务一站清

时间:2024-05-0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实现执行工作“质”与“效”的突破,切实提升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健全“立审执”兼顾机制,福海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作为,依托诉讼服务大厅集执行立案、咨询接待、信息查阅、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工作答疑、执前督促等一站式职能,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执行事务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通过一站式执行服务中心的建立及实体化运行,福海县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的“3+1+1”运行模式基本完善,即3个执行实施团队、一站式执行服务中心(执前督促团队)和执行指挥中心。实现高效协同、相互制约的执行工作模式,实现事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谢谢法官,这个案款我自己催讨了很多次都没给,多亏了你们,我才能快速拿到钱。”原告刘某说道。

  

  “我手头上一直没有钱,你的钱给不了我也很着急。现在好了,既能把事情解决掉,案件又不进入执行程序,让我的征信也不受影响。”被告哈某满意地说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在执行立案前自愿选择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进入执行服务中心执前督促程序,执行人员立即向被告哈某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法官的善意提醒让被告哈某意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其自身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当场给付了案款。最终这起“执前督促1号案件”圆满结案,这也是福海县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服务执前督促履行工作的开始。

  

  下一步,福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执源治理”, 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小额标的、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延伸至执前阶段,细化督促程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福海县人民法院执行经验,以执行公开促执行公信,营造鼓励主动诚信履行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执行服务。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849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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