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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 【今晚报】生态共享法庭 以司法护绿

时间:2024-06-0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宁河区界内有5条一级河道、12条二级河道,水域面积270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是天津市“871”重大生态工程主阵地。这里丰富的湿地、林地、河流等自然资源,是维系本市乃至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宁河区坚持“生态立区”,宁河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成立了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该法庭以法治之为护航宁河区和本市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惩处了一批非法捕捞、盗猎的犯罪分子。以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为契机,宁河区人民法院将该法庭打造成“生态共享法庭”,以司法护绿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其中包括流经宁河的蓟运河、潮白河、永定河等河流。但是总有心存侥幸的人为满足一时之欲罔顾国法铤而走险。

  近日,宁河法院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违反禁渔期规定,驾船、使用禁用工具在永定新河内电鱼,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称重,被告人捕捞鲤鱼、鲫鱼等渔获物39.25公斤。法院查明,被告人在禁渔期通过电鱼的方式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达两万余元。法院认为,水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福祉,应当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且被告人行为破坏了水生态资源,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积极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重典治理盗猎狩猎

  七里海是生物多样性的典型地区之一。调查数据显示,在此栖息的鸟类有258种,数量为40万至50万只。东方白鹳、白琵鹭等60余种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在此繁衍栖息。

  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在芦苇滩内,以设置粘网、诱鸟器等方式诱捕红喉歌鸲、蓝喉歌鸲共计16只。在搜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其中一只蓝喉歌鸲已经死亡。

  红喉歌鸲、蓝喉歌鸲属迁徙候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院认为,被告人非法捕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需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国家珍贵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积极履行了对国家珍贵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赔偿。此外,法院还依法判决被告人须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打造“生态共享法庭”

  宁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来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携手湿地管委会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讲解、案例释法说理,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同时,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以七里海湿地涉及的五镇基层矛盾治理为抓手,通过与村委会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切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湿地缓冲区内的土地纠纷等涉资源类案件化解在基层,化“纷”为“奋”,构建湿地司法保护大棋盘。

  据介绍,宁河法院以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为平台,会同七里海湿地管委会,拟共同构建七里海司法生态修复和示范教育基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69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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