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开展毒品犯罪庭审观摩和集中宣判活动
时间:2024-06-29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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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群众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6月24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举办“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庭审示警强震慑

庭审示警强震慑
24日上午,被告人龙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州人民检察院、州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市司法局干部职工及湘西职院学生共150余人“零距离”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有力,举证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地还原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全过程。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依法发表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某容留多人在其所开的房间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当庭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现场普法强宣传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公诉人与湘西职院学生进行了互动问答交流,现场以案释法、阐明毒品类型及社会危害,介绍了毒品犯罪目前状况,解答了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不仅吸食毒品是犯罪,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作为青少年,大家正处于好奇的年纪,要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拒绝抵制诱惑,切勿以身试毒、以毒试法”,活动中,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100余份。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2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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