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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手机微光下的调解

时间:2024-07-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汉中市西乡县法院峡口人民法庭法官采取夜间错时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自2012年5月起,李某在张某处多次购买水泥。2015年双方经结算,李某尚有3万元货款未支付。之后数年催要无果,张某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当事人张某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运用“法庭﹢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当地综治中心干部进行联合调解,但李某却以农忙等各种理由拒绝。

晚上8时左右,承办法官、镇综治中心干部和张某在焦急等待两个小时后,终于等到李某本人,随后法官就地组织双方调解。

因为村庄停电,在手机电筒的微光下,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历经两个半小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以分期的方式偿还货款,近10年的债务纠纷得到化解。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74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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