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法库县法院:常态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

时间:2024-07-21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们应该做负责任的父母,婚姻不能继续,但不应该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日前,法库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冯羽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组织当事人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在冯羽的释法明理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确认,表示即使双方感情不和,也会共同努力给孩子提供一个温暖、有爱的成长环境。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该院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依托,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以来,已累计对案件当事人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100余次,被指导人数达到200余人,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0余次,有效增强了家长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303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四川高院首次发布四川法院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下一篇:四川高院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首次联合发布涉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白皮书(2022年-2024年)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