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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四方会商”会议精神 共话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及律师权益保障

时间:2024-07-31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四方会商”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7月24日下午,四川高院邀请省律协、部分市律协负责同志及5家律所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四川高院一级高级法官吴洪汛、省律协副会长陈泽刚、四川高院立案三庭庭长杨清明和四川高院相关部门同志参加座谈。


  律师代表们参观四川法院12368话务中心

  

  会前,陈泽刚一行实地参观了四川法院12368,通过“听讲解”“看实操”“见数据”等方式,沉浸式地了解了四川法院12368的发展脉络及实质化运行情况,切身感受四川法院12368川法特色。

  

  “今天,有幸作为律师代表到四川法院12368现场参观,听取并观摩了四川法院12368全流程运行和工作成效情况,对四川高院智慧法院建设已能实现更便捷、更高效司法服务,感触颇深。四川法院特色鲜明,在LOGO上,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手握法槌,接听着热线,传递了四川法院的文化智慧;配备了藏语、彝语和英语三种语言的接听座席,对四川省内彝族和藏族以及外籍当事人给予了人性化服务。‘您有所呼 我有所应’功能覆盖到与诉讼有关的所有问题的闭环解决,特别是工单按期办结的举措,切切实实解决了此前当事人关于立案难、保全难、执行难的诉求存在难以有效回应的痛点和难点。当然,对升级和优化后的四川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值得点赞的还很多,同时建议加大宣传,让全省律师和当事人更多了解热线的服务内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各项司法服务新需求。”省律协维权委副主任强春燕在参观四川法院12368后评价道。

  

  律师代表们参观后认为:“四川法院12368热线看上去只是一个联系电话,却在日常和无形中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法院和法治不再遥不可及,值得点赞。四川法院12368通过一种新渠道搭建了司法便民‘连心桥’,用小小的平台撬动了司法为民的大主题,期待四川法院12368在未来发挥更大作用,与人民群众走得更近。”

  

  在座谈环节,四川高院立案三庭庭长杨清明就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辅事务、诉前调解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重点介绍,与会律师围绕座谈内容深入交流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四川高院参会同志就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座谈交流

  

  省律协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各位法官的当场答疑,让律师同行感受到四川高院这些年一直在不断进行优化提升,特别是立案方面不断根据最新的政策与实际情况调整自身的工作模式,以前存在的诉前保全难、立案难等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自2018年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以来,五年之间取得了斐然的成效,律师维权机制也正在向着更为高效便捷的方向发展,希望律协和法院能进一步加深合作,律师同行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参与调解工作。同时希望各位律师同仁时刻关注并适应四川高院推出的新政策、新技术,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提高自身执业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四川高院相关同志表示,全省广大法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充分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意义。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律师的监督、支持,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助治理作用。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促进律师在“抓前端、治未病”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主动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积极为律师提供集约高效、智慧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为律师开展辅助性工作提供必要的诉讼服务。希望各位律师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参与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上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1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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