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锦州古塔区法院:106万元退赔款集中发放

时间:2024-08-24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案款退赔活动。经过核对,执行法官向178名受害人发放了从3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处追缴的106余万元违法所得款项。

  本案被告人杨某等3人分别担任某某文化传媒公司店长、团队经理、业务员职务,为获取工资及提成款,3人以发放传单、组织旅游宣传投资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介绍,使178人向某某文化传媒公司投资,造成投资人重大损失,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杨某等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犯另案处理)被古塔区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罚,同时判令追缴3名被告人违法所得款106余万元退赔给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人。

  “因该案投资人数较多,且90%以上为老年人,法院决定将追回的案款按比例兑付给本案投资人。”执行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前期细心周密工作,他们逐一认真梳理、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制作案款分配方案、计算发放金额,近日集中三天时间对178名投资人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案款退赔活动。

  退赔款发放现场井然有序,执行干警认真核对领款人身份信息,指导领款人准确填写领款材料,确保发放过程有条不紊,案款发放准确无误,同时主动联系未在本地居住及出入不方便的投资人,及时发放剩余款项。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69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本溪中院:开展新入职干警培训

下一篇:沈阳中院:召开两级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