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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府院联动 审执衔接” 一案解促多案结

时间:2025-09-1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武清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公司类纠纷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审执衔接”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分布在四家法院的六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

  刘某和高某因公司经营问题产生纠纷,四年间向武清法院等多家法院提起各类诉讼18件,涉及审判、执行、清算等多个程序,争议问题涵盖股东知情权、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解散及清算等多个方面。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矛盾颇深。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信息并通过案件系统关联双方当事人历次诉讼情况,详细梳理争议焦点和矛盾根源,发现化解这起纠纷面临三个难题:第一,因两方股东之前可能都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双方互不信任,无法面对面进行有效沟通;第二,双方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等经营现状的看法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第三,公司经营异常,对公账户因“久悬”而被注销。

  面对此种情况,仅靠一纸判决,非但不能化解纠纷,还可能会让双方当事人矛盾加剧,出现“相互内耗、利益互损”的情况,甚至衍生出更多案件。于是,承办法官萌生了“一揽子”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想法,多次分别传唤当事人到庭,开展长达数小时的集中调解、释法明理,逐渐缓和双方情绪,真正实现由“背靠背”调解到“面对面”和解的转变。

  在初步确定调解方案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主动与二中院等关联案件所在法院协调案件处理路径,与执行局、市场局等部门协调沟通“案款发放”和“公司异常处理”等诸多事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四家法院的六起纠纷实现“一揽子”化解。

  一直以来,武清法院在面对关联性强、矛盾复杂的案件时,不断探索“一案解、多案结”实质性解纷模式,以“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560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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